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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7日,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(2023年第39号)。本期该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、销售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,共抽检豆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食用农产品、蔬菜制品、饮料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粮食加工品、饼干等食品488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合格475批次,不合格样品13批次。
不合格样品涉及标称重庆玉福华食品厂(普通合伙)生产的1批次野山笋(非即食)、东莞市大岭山加田蔬菜档的1批次白萝卜、东莞市大朗美旺天百货店的1批次黄豆芽等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、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,并依法予以查处。
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,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,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。
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(2023年第39号).pdf
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(2023年第39号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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