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山西晚报消息,3月27日起,居民花钱购车位和车库也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!
近日,山西省印发了《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、车库租售管理办法》,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建筑区划内可出售的车位、车库可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,单独发放不动产权证书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01车位车库纳入商品房管理
小区内的车位、车库在满足本区域一户一车位的前提下,可将剩余的车位,车库出售给本区域内,需要购买两个或者以上车位的业主。
小区内的车位数量如无法满足业主的需求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购买或租赁一个车位的原则,按顺序、抽签或者是摇号等方式出售或出租成车位。
如果小区的房屋已全部交付使用超过12个月,还有剩余未出售的车位,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的名义拒绝停车服务,也不得与商品房捆绑销售。
02部分车位只能租不能售
有以下情形的,车位只能租不能出售。
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;
车位、车库已经算在商品房公摊面积之内的;
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和其他地面、场地设施临时规划的车位;
小区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车库;
03车位、车库单独发放不动产权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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