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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自:人民日报客户端
刘佳华
记者从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,沈阳市统筹考虑市民停车需求、交通便捷程度、企业运营要求等客观因素,按照“多方受益”“应开尽开”的要求,实现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开放共享,目前确定市区两级限时开放停车场共65处、泊位4500个,2月1日起已全部面向社会错时开放。
据悉,目前,具备错时开放条件的停车场共65处,其中各区共开放60家、市本级开放5家。为方便市民使用,停车场均设立了统一的专用标牌及指引标识。在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,设置沈阳市公共停车场统一停车场标志、出入口标志、规则告示牌、限制速度标志等。同时,更新了智能计时道闸系统,并将停车泊位信息接入盛事通应用平台“好停车”场景,提高了停车场使用的便利性和智能性。
沈阳市根据错时共享停车场分布地区和周边停车需求特征,按照市场调整价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,鼓励办理月卡、季卡等多种便民优惠政策。错时开放停车场通过竞标形式引入运营机构或委托国有公司经营,按照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采取信用积分、黑名单、昼夜价格差等方式确保日常办公车辆停放需求。错时开放停车场开放时间设定在19:00时至第二天7:00时之间。超时未离场车辆以计时方式收取停车费,累计两次(含两次)以上未按时限驶离停车场的,将列入黑名单。以此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,真正实现错时开放共享,进一步释放停车资源。
